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聘用制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29 06:55:32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接受最高人民法院本部领导和监督,代表最高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巡回区域为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江西4省1市★★,工作地点在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具体情况可登陆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或关注“第三巡回法庭”微信公众号了解)★★★。

  根据考察情况最终确定接收人选,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后派遣至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工作,试用期3个月★。

  (一)综合初试及面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3.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报名条件资格审查,填报信息务必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工作需要,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驾驶员1名、司法警察辅助人员3名。

  1.初试★★★。驾驶员初试为驾驶技能测试★,主要进行实际道路车辆驾驶测试★★;司法警察辅助人员初试为体能测试。

  薪资标准不低于江苏省南京市当地人民法院同等条件人员薪资标准(具体薪资标准另行通知)。单位提供就餐、办公设备、差旅费等必要保障。

  3★★★.参加考试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报考驾驶员岗位的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等证件原件,同时根据防疫工作要求提供:①苏康码/宁归来健康码截图;②行程查询截图(请搜索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点击★“防疫行程卡”★,填写个人手机号码查询)。

  1.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最高人民法院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发送至邮箱。